新婚姻法的实施,看起来明晰的是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归属问题,而实际上则是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新变化的客观反应,是预防和解决婚姻家庭矛盾,有利于婚姻家庭稳定,降低离婚率的有效举措。
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出现了许多新特点:
一是夫妻关系成为婚姻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。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关系里,父子关系是最重要的家庭关系,我国改革三十多年后的今天,家庭结构已经由三口之家逐渐取代的了大家族,孩子成家已经全方位独立,这种家庭结构的调整和家庭角色的改变,给人们所带来的是经济财产的失控感和心理不安全感。
二是在影响夫妻关系的所有因素中,经济因素的权重加大,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发生的结果。越来越多的人把经济因素作为恋爱择偶、交友的基本条件。
三是在爱情成分中,亲密成分增多,承诺责任意识减少。传统中婚姻七年之痒,现实已成三年之痛。闪婚、闪离现象说明亲蜜、激情过后,社会诚信和责任感的缺失。
四是婚姻契约意识淡化,独立自主意识增强。从过去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,到现实的“一夜情”、“小二小三”、“同居”现象,反应出现时代维系婚姻家庭力量的脆弱。
新婚姻法的出台,能够让人们对现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产生明确的认识。在恋爱择偶时,在夫妻共同生活时,在准备离婚时就会清晰自己角色、地位、权力、责任和义务。从而减少因为认识模糊造成的诸多家庭矛盾和离婚问题。
1、“父母的财产最终由自己的子女继承”这一条,可以更好地安定父母的心。对其子女的恋爱相对干涉的就会少,对儿媳、女婿的关系相对缓和的多,好处的多。这种良好的家庭关系是维护婚姻稳定的坚实力量。
2、“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”这一条,让择偶者不再怀疑其对象是为房子而来的,也让那些择偶动机不纯的人打消念头。因为上述情况,都有可能将来成为离婚的前提。
3、“给小三的分手费,老婆有权要回来”这一条,实际上是进一步明确“小二”、“小三”的不合法性。减少“小二”、“小三”者,降低离婚率。婚外情现象人人痛恨,而人人想享之。显然,“小二”、“小三”现象不仅带来的是夫妻情感创伤,重要的是离婚给家人和孩子带来的是无尽的痛苦。孩子问题迟早会反应出社会大问题。
“明确夫妻个人财产”这一条,不仅不能伤害夫妻感情,反而更加清楚自己的夫妻角色。有利于形成平衡的夫妻关系,让婚姻更加稳定。在恋爱择偶的时候,就知道财产是谁的,婚后也就不会有什么看法。如果离婚,反而享用不到对方的财产。有人说,在婚姻中将财产分配过细,有伤夫妻感情。而实际上是,和眭的夫妻不存在分割财产问题,等到了要分割财产时,夫妻早已没有感情可伤了。
专家建言:
家庭财产的保管权、使用者和支配权仅仅是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反映,并不是婚姻美满、家庭幸福的必要条件。而爱情、亲情、感情才是让人快乐幸福的根本。在婚姻法之外,还有让人不能忽视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。特作以下几点提示:
1、婚姻契约是您权益和幸福的保证。
2、爱情是走入婚姻殿堂的前提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。
3、美好生活是自己创造的,在创造中才能得到快乐。
4、感情是自己的事,爱情是两个人的事,婚外情不仅仅是三个人的事。
5、婚姻需要经营。
6、离婚,注意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7、女人不是弱势。一旦弱势,表现的就会强大。
婚姻不稳定的责任,男人大于女人。